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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“智慧教育示范校” 创建工作验收公示
撰稿人:教育研究与质量控制中心 时间:2023-12-22 08:35:10 浏览次数:

根据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一批“智慧教育示范区(校)”创建验收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学校全面梳理开展“智慧教育示范校”创建以来的教育信息化工作,认真总结建设应用推广成效,积极开展创建自评。经对照《山东省智慧教育示范高校建设标准》自评,认为我校达到“智慧教育示范校”创建验收标准,拟向山东省教育厅提出开展创建工作验收申请。

根据通知要求,学校对验收申请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公示时间: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。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于2023年12月29日前实名向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,所反映问题必须真实、准确,我们为其严格保密。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,不予受理。

受理电话:0536-5606086

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 

教育研究与质量控制中心(代章)

2023年12月25日           

关于申请对“智慧教育示范校“创建工作开展验收的函.pdf          


020927580fzv.gif智慧教育示范校创建自评表.pdf